
皖市監特設〔2023〕5號
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
電梯自行檢測工作的意見
各市、省直管縣(市)市場監管局,省特檢院,各有關單位:
根據市場監管總局2023年第14號公告和《關于做好全省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調整過渡期工作的通知》(皖市監辦函〔2023〕514號),自2024年1月1日起,滿足要求的使用單位、維護保養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、檢測機構可按《電梯自行檢測規則》(TSG T7008—2023,以下簡稱《檢測規則》)開展電梯自行檢測。為引導全省電梯自行檢測有序規范開展,做好電梯檢測安全監管工作,依據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,現提出如下意見。
一、提高思想認識
開展電梯自行檢測工作,是落實國務院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具體舉措,是督促電梯使用單位落實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4號)的明確要求,是優化營商環境、激發市場活力、發揮市場主體自主管理能動性的重要手段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,統籌發展和安全,兼顧監管和服務,堅持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,樹牢安全發展理念,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,強化電梯檢測安全監管,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二、規范自行檢測
?。ㄒ唬┗疽?。在我省從事電梯自行檢測的使用單位、維護保養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、檢測機構(以下統稱“自行檢測單位”)應滿足《檢測規則》2.2的要求。其中,電梯使用單位還應符合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4號)第八十五條之規定。
?。ǘ┏兄Z公示。推行電梯自行檢測承諾公示制度。電梯“自行檢測單位”在首次開展自行檢測前,由設區的市市場監管局(以下簡稱“市局”)在“安徽省特種設備安全大數據信息化監管系統”(以下簡稱“特種設備監管系統”)上為其公示質量安全承諾書,接受社會監督。各市局不得(變相)拒絕或拖延為自行檢測單位公示承諾書。
?。ㄈ祿蟼?。推動“特種設備監管系統”在電梯自行檢測工作中的應用,具備為電梯“自行檢測單位”提供賬號注冊、掃碼檢測、信息數據上傳等服務功能。根據《檢測規則》2.6的規定,電梯“自行檢測單位”可通過“特種設備監管系統”及時傳遞、報告或者公示電梯自行檢測信息(包括擬進行自行檢測的電梯信息、自行檢測過程中形成的記錄、電梯自行檢測備忘錄、電梯自行檢測報告等信息數據)。自行檢測報告結論為“所檢測項目均符合《電梯自行檢測規則》(TSG T7008—2023)的相應要求”的,電梯使用單位可通過“特種設備監管系統”上傳《電梯自行檢測符合性聲明》,經最近一次實施檢驗的檢驗機構在“特種設備監管系統”上對填寫內容確認無誤后,由檢驗機構換發相應的《特種設備使用標志》。
?。ㄋ模┻^程記錄。根據《安徽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,電梯“自行檢測單位”將現場檢測過程如實記錄并長期保存,至少包括使用單位現場確認、檢測人員身份、電梯唯一性標識、緊急報警裝置測試、制動器檢查、門鎖嚙合尺寸測量、驅動主機啟動、運行和制停以及緩沖器試驗過程等檢測過程信息。電梯“自行檢測單位”對記錄信息的真實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可追溯性負責,并自行保存至少至下一個檢測周期(年份)。
三、加強監督檢查
省局加強對從事電梯自行檢測的特種設備檢測、檢驗機構的證后監督檢查;各市局要做好對使用單位、維護保養單位持續滿足《檢測規則》2.2之要求的檢查,組織開展對電梯自行檢測行為和質量的監督檢查;各縣(區、市)局要加大電梯日常監管力度,監督使用單位按時檢測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查處未按安全技術規范檢測、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,嚴厲打擊假證賣證、掛靠以及虛假檢測行為,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和處理措施;處罰結果依據相關規定推送至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”。
四、其他相關要求
?。ㄒ唬┌l揮檢驗技術監督作用。市場監管部門所屬的電梯檢驗機構應積極發揮技術監督和指導作用,認真確認使用單位上傳的《電梯自行檢測符合性聲明》,對《電梯自行檢測符合性聲明》中的問題、錯誤和定期檢驗中發現自行檢測違法違規行為等,要及時向設備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。
?。ǘ┌l揮行業協會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。鼓勵引導行業協會對電梯自行檢測行為加強規范和自我約束,自覺抵制低價競爭、惡性競爭及虛假自行檢測,強化自律自治,努力提高行業的能力水平和誠信守法意識。支持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加大監督力度,共同推進電梯質量提升和乘梯安全。
省局發布的試點政策,即《關于印發〈安徽省電梯“自我聲明+信用管理”維保和檢驗檢測方式改革試點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皖市監特設〔2020〕3號)、《關于做好電梯檢驗檢測方式改革試點期間電梯檢測監管工作的通知》(皖市監函〔2021〕399號)及四個通告(2022年第12號、2022年第38號、2022年第79號、2023年第19號),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執行。
在執行政策過程中遇有問題的,請各市局及時向省局報告。
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3年10月20日